日前,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工作的通知,羅列了11條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要點,再次明確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多個不批”及多個“禁止建設”。
通知提出,依法查處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未經審批擅自開工建設、未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未落實項目設計、施工、驗收、投入生產或使用中環境保護“三同時”等環境違法行為。
嚴禁在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布局化工園區和化工企業。嚴格化工項目環評審批,提高準入門檻,新建化工項目原則上投資額不得低于10億元,不得新建、改建、擴建三類中間體項目。
一律不批新的化工園區,一律不批化工園區外化工企業(除化工重點監測點和提升安全、環保、節能水平及油品質量升級、結構調整以外的改擴建項目),一律不批化工園區內環境基礎設施不完善或長期不能穩定運行企業的新改擴建化工項目。新建(含搬遷)化工項目必須進入已經依法完成規劃環評審查的化工園區。嚴禁在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危化品碼頭。
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
本站所有信息與內容,版權歸原作者所有。網站中部分新聞、文章來源于網絡或會員供稿,如讀者對作品版權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電話:025-85303363 QQ:2402955403。文章僅代表作者本人的觀點,與本網站立場無關。轉載本站的內容,請務必注明"來源:林中祥膠粘劑技術信息網(www.www.cnmindian.com)".
©2015 南京愛德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蘇ICP備10201337 | 技術支持:建站100